根据西安石油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研〔2021〕227号),结合理学院实际情况,现将理学院推免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理学院成立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工作小组(简称推免工作小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免工作。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傅海威、席利哲
副组长:折延宏、杨富民、陈国祥
成 员:李岚、刘颖刚、刘孝艳、广璐、庞波
秘书:陈改丽
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推免工作。
工作职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含综合评议加分实施细则),审核材料,确定推荐资格名单,接收录取推免生(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
二、推免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和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生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五)原则上,一名导师只能带一名推免生。
三、推免条件
1.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5. 无不及格科目(截止申请当年7月31日),前三学年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排名在本专业前40%,并获得本校本专业一名教授(在职在岗研究生导师)推荐。
6. 非外语专业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710分制),外语专业学生须通过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
四、考核标准与办法
申请推免学生须参与学院的综合考核成绩排名,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90%+综合评议加分*10%
(一)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
学业成绩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总学分。
纳入加权平均分计算的课程模块为推免生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前三学年课程。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经学院、教务处同意并备案的缓考成绩按正考成绩计算。
因转专业、休学、参军入伍、交换学习等原因需要申请课程替代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认定后纳入学业成绩计算。
(二)综合评议加分
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不得为仅符合单一或部分遴选指标的学生单列计划或破格推荐。综合评议加分细则以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综合评议加分项目包括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参军入伍服兵役和学院自定成果(以下简称“各项成果”)等7类。
1.学术论文
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加分细则见如下表格:
期刊级别 | 加分值 |
权威四类及以上 | 20 |
核心一类 | 15 |
核心二类 | 10 |
学术论文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学术期刊等级认定按照学校科研处相关文件执行。(审核单位:科研处)
2.专利
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发明人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15分,加分标准如下:①发明专利授权加15分。②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加10分。③获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加8分。专利须与学业相关,西安石油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审核单位:科研处)
3.学科竞赛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证书排名前五位)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25分。加分标准如下:
国家级一等奖最多加25分(排名第一25分,排名第二23分,排名第三及以后21分);
国家级二等奖最多加20分(排名第一20分,排名第二18分,排名第三及以后16分);
国家级三等奖最多加15分(排名第一15分,排名第二13分,排名第三及以后11分);
省级一等奖最多加10分(排名第一10分,排名第二8分,排名第三及以后6分);
省级二等奖最多加5分(排名第一5分,排名第二3分,排名第三及以后1分)。
奖项等级认定按照学校实验室管理处相关文件执行。
(审核单位:教务处)
4.志愿服务
学生本科阶段参与志愿服务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先进个人”等荣誉,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10分。(审核单位:团委、学生工作部)
5.国际组织实习
学生本科阶段参加知名权威国际组织实习,实习原则上应不少于30天。实习期间有具体的实习岗位和明确的工作职责,并获得国际组织实习证明材料,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10分。(审核单位: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6.参军入伍服兵役
学生本科阶段应征参军入伍,圆满履行兵役义务,可予以加分,本类加分不得超过10分。(审核单位:武装部)
7.思想品德与日常表现
学生思想品质优良,积极参与各类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们的成长成才服务,日常表现优异。加分项目如下:
①担任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满一届,加10分;
②担任院团委学生会部门主要负责人、学院社团负责人、班级班长或团支书满一年,加5分;
③担任学院班级建设示范班班长或团支书满一年,班级建设成效显著的,加5分;
④担任各学生党支部支委满一年,加5分;
⑤担任学院办公室助理满两年,经考核优秀的,加5分;
⑥学生获国家级“三好学生”加10分;
⑦学生获省级及以上“自强之星”称号加10分;
⑧学生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加5分;
⑨学生通过计算机国家三级加5分。
本类加分不得超过10分。(审核单位:理学院)
8.综合评议说明
综合评议加分满分为100分。学院在不超过加分限制的基础上,细化成果加分标准,经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予以公布。
综合评议加分成绩以10%的权重计入学生综合考核成绩。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某一类有多项加分,或同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的,只计一项最高分。各项成果时间范围为学生入学之日至学院规定的推免申请材料提交之日。各项成果均以学术期刊、证书、证明或相关材料原件为准,否则不予加分。
(三)特殊学术专长认定
1.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申请综合评议加分的特殊学术专长。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期刊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科研论文和科研竞赛认定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评议加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2.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导师组成的专家审核小组,对本单位申请推免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与学业无关、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3.特殊学术专长答辩实行实名制现场评分方式,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评价要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推免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予以公示。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不得计入综合评议加分。
五、接收
接收条件及接收程序按“学校推免办法”执行。
六、推荐工作安排
按照《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修订)》中的各项条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9月10日前,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审核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审议通过后于9月10日前将实施细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9月11至12日,由理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与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共同做好推免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9月13日至9月14日,学生个人按学校以及我院相关规定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西安石油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教务处盖章的本科成绩单、四级成绩单复印件(新过四级未取得成绩单的须在成绩证明上由院系辅导员、副书记审核签字)及其他有关申报材料。
9月17日,学院开展推免生遴选工作,分为三个环节。第一环节:由教学秘书和辅导员核算学生成绩,确定推免生基本资格;第二环节:德智体美劳综合考查;第三环节:召开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会议,确定推荐学生人选。
9月18日,提交推免相关材料至研究生院,经初审无异议后,在学院网站公示。
七、推免研究生名额
学校结合学院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人数权重下达,同时,综合考虑学院学科专业水平、人才培养质量、上一年度招生指标完成情况、招生管理规范和政策连续性等因素动态调整,确定学院2025年推荐名额。学院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对各专业进行二次指标分配。
八、工作要求
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参加“推免”的同学务必实事求是,认真对待,对自己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否则,经审核小组查实确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资格。
九、其它
(一)推免工作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申请人对公示的推免结果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可以向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三)其它未尽事宜,按西安石油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执行,或由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商议后决定。
理学院
2024年9月12日